流动人口的服务以及管理工作规范, 是各级机关、民政部门还有那些基层服务组织在进行流动人口的登记、服务和管理工作时必须要遵守的法定操作标准。
那么本文呢, 就是根据现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及部、住建部的相关配套文件, 来梳理核心的执行规范和操作流程, 好让那些基层工作人员还有企业里负责用工管理岗位的人可以直接参考着去执行。
一、适用范围与核心定义
本规范的使用范围涉及那些在中国境内户籍所在地以外区域居住、生活以及就业超过了一段时间的流动人口,这里的流动人口是包括了跨越城市以及跨越省份的人员在内的概念。在行政登记的相关流程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所谓流动人口并不包含那些本地户籍但临时居住人员的信息。
各个地区在实际执行相关规章时, 会将实际居住满七天作为触发临时登记的必要条件, 而将实际居住满三十天定为进行常规登记的时间节点, 这一系列具体操作方法都是依据部出台的户籍管理相关规定所确定的。
二、登记与信息管理规范
1. 首次登记这个事, 说的是流动人口到了居住地以后, 得自己主动去办这事儿, 时间是在7天里面, 去向居住地的派出所或者社区的警务室申报临时的居住信息, 还要把身份证的原件交了, 再把能证明居住地址的东西也提交上去, 比如说租房合同或者是单位给开的证明。
2. 信息变更: 如果发现你的居住地发生了变化, 或者工作单位换了, 又或者联系方式改了, 那么你就必须在15天之内去办理那个变更手续。
3. 信息管理: 要把采集到的数据, 放到全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里面去进行统一管理。要实行分级授权的查询方式。任何单位, 还有个人, 都绝对不可以泄露人口信息里的内容。如果有人违反了规定。就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根据相关的条例内容, 住在当地的人, 只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去做, 就能享有下面提到的那些基本公共服务, 不管是在哪个地方的政府, 都不许拿户口的事情来设置门槛限制。
在义务教育这个阶段, 随迁子女需要去学校读书的话, 就会由县里面的教育行政部门来进行一个全盘的筹划和安排, 从而确定他们能够入学的具体事宜。
在基本公共卫生这项服务方面, 居住社区会提供预防接种这种服务, 同时还会提供健康体检这样的服务, 而且也会提供孕产期保健之类的服务。
在计划生育这项服务方面, 如果是在居住的地方, 就会提供免费的基本项目。
在进行劳动权益保障的相关工作时, 有关居住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 该部门不得因为当事人的户籍身份不同而拒绝接受相关的争议案件。
对于那些符合条件的人来说, 相关的法律援助工作是由他们居住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来进行提供的。
四、基层管理操作流程
五、高频疑难与执行注意
在群租房、城中村管理这一事务中, 出租人必须承担起登记与申报的主体方面的主要责任。一旦出租人没有老老实实地、如实地进行申报事项, 机关就会依据相关条例的第43条规定, 对该出租人施加警告措施, 或者是给予罚款处理。
企业用工场景: 用人单位应当在招聘这一环节里面去核实流动人口的身份信息, 建立用工名册, 并且要每个季度向所在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报送工作, 不应该以户籍作为理由来拒绝录用员工。
跨省协作: 流出地区和流入地区要进行函件通报, 流出地的派出所在收到相关函件的时候, 需要在15天的时间里面答复流动人口函件回执, 要是过了这个期限还没有回复的话, 就会看作是默认离开家乡了。
六、合规风险提示
各单位在落实这项工作的时候,需要格外留神去注意那些事项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千万不要拿还没有办下居住证当借口, 去限制劳动者来上岗干活, 因为这属于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13条规定的行为, 也不要动用人口信息去做商业方面的营销活动, 对于系统的访问数据, 必须去践行最小必要这一原则, 若是违背了这个服务管理条例, 就会由县级以上的机关或者是主管部门下令来改正错误, 要是情况严重的话, 还要依法去追究相关的行政责任。
上面所说的这些规范要求, 其实只是对目前还在使用的标准做的一个大概的介绍和引导, 具体的操作细节, 还是要以各个省和直辖市发布的最新实施细则为依据才是。如果碰到需要具体判断个别的例子的时候,建议你去咨询当地负责户口管理的部门窗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或者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来获取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