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当前政策定位与宣传核心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 再看看那个经过修改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流动人口在进行计划生育宣传的时候, 核心目标早就不是只是搞单一的生育限制了, 这个目标现在包含了四个维度, 第一个维度是促进生殖健康, 第二个维度是进行优生优育的指导, 第三个维度是提供避孕节育的服务, 第四个维度是把婚育相关的政策法规普及给大家。流动人口, 要和户籍人口一样, 享有同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权利, 还要享受计划生育的技术服务工作。宣传工作这一块, 必须要把均等化原则体现出来, 把服务化原则体现出来, 同时也得体现出人性化原则来。
宣传工作的法定依据是包括的, 这个包括的情况是这样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这个在二零二一年的时候被修订过的。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这个文件, 它是国家计生委发布的令, 并且在二零〇九年进行了修订。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这一版本, 是目前正在施行的现行版。
各个省市针对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工作以及相关的管理措施, 都已经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行细节和规则。
02宣传内容清单(必须覆盖的六大板块)
03宣传方式与渠道(按优先级排序)
第一优先:阵地化固定宣传
乡镇(街道)人口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设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专区。村(社区)卫生室也要设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专区。
在那些人口流动非常密集的特定区域, 例如工业园区、大型施工工地、城中村里出租屋集中连片的地方、火车站周边以及汽车站周边这些地方, 可以设立宣传栏, 并且也可以设立LED显示屏。
宣传内容每个季度会更新一回, 这么做是为了把政策信息的时效性问题给确保下来。
第二优先:数字化精准触达
可以依托于那个叫做“互联网加人口健康”的平台, 或者也可以使用当地的卫生健康局发布的微信公众号、小程序这些渠道, 向那些流动人口推送有关政策更新的信息, 同时也能推送服务方面的信息。
在流动人口聚居的地方开展线上的健康课堂, 这种课堂的形式包括短视频和直播, 时长要严格控制在15分钟以内, 内容要选择实用的那些。
可以利用社区网格化管理系统, 把计划生育服务的信息嵌入到日常的网格巡查内容之中。
第三优先:场景化嵌入宣传
在那些提供免费避孕工具发放服务的地点, 以及进行生殖健康状况检查的现场, 同步实施面向 individual 的健康指导活动, 也就是开展一对一的形式来提供健康方面的辅导。
把政策讲解的内容, 给穿插到婚前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及产后访视这些服务环节里面去, 以此来实现结合的效果。
应当进行这项操作, 操作的内容就是在工业园区办理入职时的体检过程中加入生殖健康这个部分, 另外也要在工地正式开工之前举办的安全培训里面增加关于生殖健康的讲解内容, 并且这部分内容的时长安排不得少于十分钟之久。
第四优先:关键节点集中宣传
在每年的1月份也就是元旦的时候, 要在5月份结合母亲节还有五一劳动节的时候, 要在10月份关联人口日的时候, 以及要在12月涉及"12·1"世界艾滋病日的时候, 都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在春节的前前后后, 流动人口出现返乡的高峰期, 同时也出现返岗的高峰期, 这时候要在车站设置宣传点, 还要在高速服务区设置宣传点。
04宣传实施的操作规范
1. 把人口进行分层处理, 也就是要把流动人口拆开来看, 具体分为新婚但还没有生育的女性群体, 还有处于育龄期但尚未怀孕的群体, 以及已经怀孕生过孩子的妈妈群体, 那些还在给孩子喂奶的妈妈群体, 还有已经生过孩子并且有避孕需求的群体这几个部分, 然后对着不同的小群体, 去匹配不同的宣传重点方面。
2. 让宣传材料用老百姓平时说话的大白话来写, 别再一堆专业术语往里堆了, 那样谁也看不懂。在咱们国家少数民族大家住在一起的那个地方, 还得专门准备相应民族语言版本的材料, 让大家能看懂。
3. 形式多种多样, 包括图文折页, 还有短视频, 这个时间是限制在六十秒以内的, 再有互动问答、情景剧, 以及案例讲解, 这些都是结合起来一起使用的。而且要注意, 使用频率最高的那一种单一形式, 它所占总的宣传时长的比例, 是不允许超过百分之五十的。
4. 在进行生殖健康检查以及节育手术时, 必须先告知患者具体的检查项目和手术项目, 还要告知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同时也必须告知有其他什么样的替代方案可以在现场进行选择, 在这些信息都已经明确知情的情况下, 患者需要签署名为知情同意书的文件之后, 才可以正式开始实施上述的检查或者手术。
5. 在宣传和服务的整个过程里, 绝对不能把个人的婚姻和生育这种信息公开出来。而且, 电子数据必须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去存储。访问这些电子数据的时候, 也要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提出的要求。
05高频疑难问题及标准应答
Q1:流动人口能否在现居住地享受免费计划生育服务?
可以。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生殖健康检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这不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Q2:生育登记(原"准生证")是否仍需在户籍地办理?
在目前的规定框架之下, 关于生育登记事宜, 当事人既可以选择前往当前实际居住的所在地进行办理, 也可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着手处理, 这两处地点均为可选。
此项调整意味着, 之前曾经强调过的必须只能在单一地点办理的刚性限制已经被取消。至于具体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以及执行怎样的流程细节, 请务必以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所发布的最新官方信息为准。
Q3:宣传中能否使用"必须""禁止"等强制性措辞?
A: 不行。现在宣传的主要基调是服务、引导和告知, 所以严禁使用那些带有多行政命令色彩的或者具有歧视意味的词句。若是遇到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行为, 只能依法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法律后果, 绝不能用宣传工作来代替实际的执法行动。
Q4:工业园区/企业是否有义务配合流动人口计生宣传?
A说, 得按照属地管理的那个原则来弄, 乡镇街道的卫生健康部门要自己负起责任来做宣传工作。企业那边, 是需要配合的, 给提供场地, 把人组织起来, 搞点便利条件什么的, 但是企业不用直接去干活做宣传内容那块儿的东西。
06宣传效果评估指标
关于流动人口的婚育政策, 其知晓率达到了目标要求, 即这个数值必须大于或者等于百分之九十。
免费避孕药具的领取率情况, 以及规范使用率的水平表现。
在孕前阶段进行优生健康检查的人群覆盖面要达到规定标准, 该标准的具体要求是不低于百分之八十五。
通过年度发放问卷的方式, 对生殖健康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统计和分析, 并且设定的目标数值必须要达到百分之九十五及以上。
宣传材料一共发放了多少, 以及回收到的能够产生有效效果的反馈信息的比例是多少。
评估的工作周期是设定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将评估出来的结果报送至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备案。这会被作为对下一年度宣传方案进行调整的一个依据。
07注意事项与红线
宣传的内容必须经过同级的卫生健康部门审核过后才能够发布, 不允许自己随便编造有关政策的解说。
绝对不可以把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放在一起来进行区别性的表述, 也不允许使用那些会带来标签效应的言辞, 这样做是不被允许的。
在相关的宣传环节里头, 那些被提到的免收费的服务项目, 具体的内容必须依照当地政府当前已经公开显示出来的清单来执行, 绝对不允许出现把范围给扩大掉的情况, 也绝对不允许出现把范围给缩小掉的情况。
那些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的宣传内容的发布工作, 必须得要先经过本单位所规定的宣传审核流程这一关, 目的是为了避免出现信息误传的这种情况。
当遇到群众对政策不理解, 或者产生争议的情况时, 要把他们引导到法定的渠道去解决, 这些法定渠道包括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及法律援助中心。宣传人员在这种情况下不要作出超权限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