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完成了新一轮的修订工作, 这次改革的核心调整方向, 简单地概括起来就是扩大推广主体的范围、加强相关机制建设、运用数智技术进行驱动, 以及保障必要的经费支持, 这与2002年的原版法律相比有了很大变化,本次修订具体涉及到了推广主体范围的拓宽、技术转化路径的优化、数字化手段的应用山东浪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还有经费与人员这两个方面的保障, 共计出台了10项实质性的调整措施,这些措施会直接影响基层农技推广站的职能定位是怎么样的农业技术推广法变革, 日常工作模式会是怎样的, 以及考核标准如何设定。
一、推广主体从"政府单一"转向"多元协同"
原来的法律中曾经有规定, 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要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设立的推广机构当作主体, 而在经过修订之后的新规定里, 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这些类型的新兴经营主体, 还有科学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 已经被明确地列入到法定的技术推广主体的名单当中去了。
基层推广站这个角色的定位发生了变化, 它不再仅仅是那个唯一的执行者了, 而是调整成了能够进行统筹协调以及发挥服务枢纽作用的存在, 它的职责主要就是负责那些带有公共性质以及基础性质的技术推广工作, 而那些需要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转化、具有差异化的技术项目, 则应该交由市场主体去按照合同的要求来完成任务, 与此同时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也要同步地建立起来。
二、技术转化引入"需求清单+揭榜挂帅"制度
新修订的法律里面增加的条款是要求各个级别的推广机构每年都要发布技术需求清单, 推行揭榜挂帅竞标机制, 由那些具备了成熟技术方案的主体来承接推广任务, 另外还设立了不少于两个生产周期的推广效果追溯期, 推广结果和绩效评估是直接挂钩的, 这样就改变了过去那种重培训轻落地的执行惯性, 确保技术真正进入到田间地头。
三、数字推广首次写入法条
修订后的法律法规里面写得很清楚, 明确地说省级及以上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必须去建设数字化平台来推广农业技术。这个平台要实现技术方案在线上智能匹配、推广过程的实时监测以及农户反馈的闭环收集。
基层的推广人员必须得具备应用基本数字工具的能力。数字化技能培训要纳入年度的岗位考核之中。如果那些不达标的人必须要在限定的时间内去进行补课培训。
四、经费与人员待遇刚性化
原法里面“逐步增加投入”这样一个弹性的说法, 被换成了“按照同级财政预算的一定比例逐年增长”这样一个比较死板、刚性的规定。基层推广人员的工资待遇以及升职的通道, 是参照同级的事业单位的标准来执行的, 这样的话, 就解决了待遇长期比较低、晋升路子比较窄这样老大的问题, 让基层推广的队伍稳定下来了。
五、基层执行关键调整
修订之后的这这部法是从2026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的, 各个地方都必须在它施行完毕之后的6个月之内, 把所有推广机构的职能重新进行划分, 原来那个叫做“包干式”的推广任务都要进行全面调整, 要变成“服务契约式”的管理方式, 推广机构要和经营主体之间签一个书面的服务协议, 这个协议里要明确技术内容还有交付标准以及效果评估指标和违约责任等等这一系列的东西, 而且整个推进的过程都要有记录, 做到可以追溯。
完整的修订条文, 还有各个地方的实施细则, 都必须以各个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官方网站上所发布的内容作为最终的依据。关于技术条文怎么逐条进行解读, 以及基层执行案例还有哪些政策问答,可以到专业的农业法规研究平台去获取相关信息农业技术推广法变革, 这个平台的网址是 www.jsxmzl.com。
我们建议, 各个基层推广站要把重点放在那个“主体范围变更”和“经费拨付比例”这两个核心条款上, 并且要在今年结束之前, 完成对年度工作计划的修订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