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这一工作, 其核心要点必须牢牢守住“编制不撤、人员不散、工作不断”这三条底线, 通过实施岗位保障机制、经费兜底机制以及能力提升机制, 来实现长效运转的目标, 以下是从政策要点维度、落实路径维度以及常见问题维度的完整详细解读, 以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以及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在工作中作为参考。
一、体系稳定的三大核心政策要点
(一)岗位与编制保障
明确要把乡镇或者街道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编制纳入到本级财政的保障的范围里去。不得以机构精简、不得以职能合并这样的名义来撤销农技推广岗位, 也不能把这些岗位进行转并。县乡两级在进行年度人员招录的时候应该要设置出农技推广专项岗位。
要优先面向那些农业相关专业、畜牧相关专业或者水产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往届毕业生去做这个事情。对于那些已经退休或者离岗的农技人员来说, 他们的待遇标准就应该参照同级同类人员的标准去执行。不能因为机构调整这样一个因素, 就把它们的待遇给降低掉。
(二)经费与运行条件兜底
中央以及省级财政设立基层农技推广方面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这些钱专门用来给乡镇的农技站做基础设施维护工作、更新检测设备, 并且保障日常的运行需要, 同时推行所谓的一县一站和一乡镇一中心的建设标准内容, 以此确保在每个市辖区或者是县级单位至少保留有一个综合性农技推广站点, 并且在每个街道或者乡镇设立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
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经费、差旅补贴, 以及绩效考核资金, 需要由同级别的财政部门来进行全额的支出安排, 并且严格禁止向服务的对象收取任何与推广工作相关的费用。
(三)能力提升与正向激励
要建立那个基层农技人员常态化的培训制度, 每年要完成不少于 40 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内容要涵盖新品种、新技术、绿色防控、以及数字农业工具应用这些方面。
还要设立基层农技推广专项职称评审通道,对于那些连续十年以上扎根乡镇一线、且技术推广成效突出的人员施甸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 在职称晋升方面给予倾斜。推行包片联农责任制, 把农技人员所负责服务的面积情况以及农民的满意程度加入到年度考核里面去, 然后把最终的考核结果和绩效的分配方式直接连在一起。
二、落实路径与责任分工
县级政府要承担起属于自己地方的主要责任,应该把维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稳定这件事放到自己每年都进行的考核评价里面去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意见,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能够让那些评优评先的时候用到领导班子的表现上面,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带着大家一起来制定一个关于本地区三年之内保持稳定的计划, 这个计划要把具体的时间去表给列出来, 还要把具体的路线也说明清楚, 并且每年都要向着和自己同级别的人大组织去报告一下自己到底落实得怎么样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以及机构编制部门需要共同协作, 来保障好那些具体的事情, 比如核定编制数额、拨发经费资金以及在之后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等等。
这样一来, 就形成了一种协同的格局, 这种格局是农业方面进行主抓, 然后多个相关部门一起联动, 最后由地方属地来进行兜底保障。
三、高频问题与补充说明
针对在乡镇行政区划经过了调整这一情况之后, 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的职能具体要怎样进行承接, 这里提出询问。
答: 合并以后的乡镇还有街道, 必须要把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给保留住。原有人员的编制呢, 是要随着职能的同步划转来走的, 不能够进行裁减, 也不能够被另行安置。
问题是, 村级的那些被称为土专家的人, 还有那些农民科技示范户, 他们有没有被纳入到体系进行管理之中呢。
回答是支持采用项目制、合同制或者是公益岗这样的方式去聘用那些在村级工作的农技人员。让他们可以加入到县以及乡这一级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当中, 实行统一的调度和管理。不过他们的人事编制依然归属于县级和乡级两层机构。这一点是非常明确的, 就是不占用村里面的编制空间。
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 监督以及问责这两个事情应该怎么做呢。
答, 各级的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建立起每年一次的自我检查, 再加上专门的检查这样的机制来开展工作,如果遇到有人把用于农技推广的钱挤占或者是挪作他用的情况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意见, 又或者是没有经过批准就自行撤销了推广机构的这种行为发生, 那么就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去追究那些涉及到责任的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这篇文章的内容是基于国家以及各地地方出台的关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相关意见文件整理出来的。大家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 标准还是得看当地最新发布的文件来定。如果大家想要查阅各地的实施细则汇编、政策解读内容以及动态更新的最新消息, 可以点击访问 www.jsxmzl.com这个网址获取分类整理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