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还有各地针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相关条例来看, 让流动人口租住民房的时候, 是实行一种叫作以房管人的登记制度的。
其中的核心要求是这样的, 房屋出租的人必须在承租人住进去之后的72小时之内去办理住宿登记, 不过在部分城市里这个时间要求是短至24小时, 办理的地点是在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社区警务站那里。同时承租人必须如实申报自己的身份信息。如果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登记的话, 那么双方的当事人都会面临行政处罚的。
登记管理具体要求
1. 出租人需要持本人的身份证件, 以及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凭证, 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办理登记手续, 或者是去社区警务站办理, 并且要在承租人就住进房屋之后的七十二个小时之内完成这项工作。
2. 登记内容: 这里需要记下承租人的姓名, 还要记录身份证件号码, 以及户籍地的所在地, 同时得写清楚承租地址, 并且要标注入住时间, 还有租赁期限, 最后是联系电话。
3. 变更与注销: 如果承租人选择续租, 或者进行转租, 或者是决定搬走。在这种情况下, 出租人应当在3天的时间内。去办理相关的登记变更手续, 或者是注销手续。
4. 是那种多人合租的情况。也就是同一间房屋之内存在着多名承租人。这个时候, 出租人有义务去完成逐一申报的工作。必须将全部入住人员的详细信息都报送上去。
房屋出租人(房东)法定义务
必须去核实那个承租人的身份证件这东西, 绝对不能够把房屋出租给那些没有任何合法身份证件的人, 这一点是严格禁止的。
要建立针对租住房屋人员的登记台账, 这个台账需要真实地、毫不虚假地把人员的增加和减少变化情况都给记录清楚。
在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嫌疑的这个情况的时候, 需要立即向机关去进行报告这个动作。
出租房屋的时候, 是必须要符合安全条件, 还有消防的基本条件的。是不可以出租危房的, 也是不允许出租那些违规隔断而成的房间的。
流动人口(承租人)法定义务
入住后24小时内,主动向出租人申报本人身份证件信息;
与机关还有社区方面进行协作来开展那些关于人口的有关信息方面的登记工作, 并且也要去做好核实的工作。
住址如果发生了改变的话, 那就需要在三日以内完成新地址的相关登记工作。
任何人都不可以使用出租的房屋来干那些违反法律还有犯罪的事情。
违规处罚标准
如果出租人没有进行登记, 那么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要对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 还可以同时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
关于承租人未登记的情形, 应当按照同一条的规定来处理, 具体做法是处以警告, 或者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各地如果还有专门弄出来的细一点的规定, 并且这些规定里有不一样的内容的话, 那就得照着那些规定的内容去办。
高频疑问
问题是说住址没有更换, 仅仅是手机号码变了, 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吗。
回答是, 不需要重新进行登记。如果你的居住地址没有发生变化, 且你没有更换房屋, 那么联系信息出现了改变的情况不会影响登记的法律效力。但是, 如果居住地址发生了变动, 你就必须在三天之内去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中介代管或者是长租公寓的运营方这类主体, 他们是否需要适用这项规定呢?
答案是适用的。房屋的实际管理方, 这里头包括了中介公司以及公寓的运营主体, 都被视作了房屋出租人。所以, 它们需要承担同等的登记义务, 还需要履行报告义务。
以上的这一些规定, 都是要拿房屋所在地那边儿现在还有效的条例来当准星儿的。至于说那个具体的操作到底是该怎么弄, 大家伙儿可以去问问那个所在的社区警务站, 或者去问问那个属地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