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核心结论:当前政策状态
自从二零二一年三月, 国务院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废止掉之后呢, 这个全国范围里头, 关于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的强制要求, 那就已经完全取消了。
现在的实际情况是, 绝大多数的省市, 都不再把那个叫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东西, 当成是流动人员进行居住登记、或者是子女去学校读书、又或者是找工作入职这些事情的时候, 必须先拿出来给看的材料了。
如果您还得去用这个证明, 或者要去查一下它的编号的话, 那么通常情况下, 这是属于下面这些情况中的一种。
在早年的时候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 但是目前还没有进行注销工作的原证件的管理问题。
有个别地方或者某些单位, 内部还在继续用以前就定好的老办法, 这种情况非常少。
对于像档案补办以及调取历史材料这类特殊的个人需求。
0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号是什么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号这个概念, 其实就是指原《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正本首页上印制的那个唯一的识别编号, 它的标准格式是下面这样的。
关于编号为XXXXX的结婚生育证明文件, 其对应的证字号段具体显示为XXX。
符号“×”代表省或者是市的简称, 比如说像北京的简称“京”, 广东的简称“粤”, 浙江的简称“浙”, 这些都是例子。
"XXXXX"是顺序流水编号。
那个编号是由以前发证的当地县或者是区那一级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分进行分配的, 并且这个编号具备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 那就是它具有独一无二性, 不会和其他任何编号重复。
编号的位置是在证明正本封面的内侧或者在第一页的顶部, 要和持证人的姓名以及身份证号并列在一起进行印制。
03.如何查询或找回证明号
如果您手里拿着原来的证件, 那么您只需要直接查看正本首页就可以了。如果证件丢失了, 或者没办法确认具体的编号内容, 您可以按照下面这些方法来处理:
提示, 因为这种证明已经不再新办了, 所以各地的卫生健康部门都再也没有机会受理所谓的“新建”申请了。要是你确实是需要一个历史编号用来把档案补充完整的话, 就得去联系原来发证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档案科或者综合科, 要知道原来的计划生育局的相关职能已经转移到了现在的卫生健康局那边。
04.政策沿革与替代说明
现行替代管理方式:
把流动人员的信息纳入到居住证的登记里面, 同时也纳入到的户籍系统里面去实行统一的管理。
关于具体的婚姻状况情况, 必须以在相关民政部门完成的婚姻登记记录作为最终的判定依据。
生育相关的信息, 请以国家人口信息系统也就是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电子档案作为标准来确定。
如果你需要让人家出具跟结婚和生孩子有关的那些证明文件, 那这个事儿, 就得去找你现在住的那个地方的街道办事处, 或者说是乡镇政府那边, 也可以找你自己户口在的那个地方的街道办事处或者是乡镇政府。
让上面这帮人给你开一个证明你住在那里的证件, 还得再弄一个关于你有没有结婚还有小孩怎么着的声明文件。最后, 你在这些纸上盖上你们单位的公章就行了, 这就完事了。
05.高频疑问解答
1. 我现在还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吗?
完全不用操心这个, 因为现在全国上下都已经没有了行政方面的强制性要求。要是碰到某些单位或者机构还拿这个当挡箭牌, 死活不给您办理业务的话, 可以直接拨打当地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 或者直接去卫生健康部门投诉举报, 毕竟这项要求在法律依据上早就已经彻底站不住脚了。
2. 证明号与身份证号是同一个吗?
答案是不对的, 证明编号本身就是独立的流水号码, 这个号码和那十八位的身份证号码没有直接关系, 可是在发放证书的时候会把持证人的身份证号码记录下来当作是关联索引。
3. 原证明过期了还能用吗?
通常情况下, 原证的有效期是3年。因为现在这个证明已经不再发放新的了, 所以过期的证件在大多数情况下已经没有实际用处。但是如果遇到需要补充历史档案的情况, 原证的原件或者是存档的复印件仍然可以当作证明材料使用。
4. 网上能查到编号吗?
当前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在线查询途径供大众使用。有一些省份和直辖市, 比如广东以及浙江, 曾在“粤省事”以及“浙里办”这类平台上提供过对于历史婚育信息的电子查询功能, 然而, 在这些操作界面之中, 证明编号这一栏目并不一定就会呈现出来。
最为稳妥且可靠的做法, 仍然是直接去联系原来颁发证照所在地的那一方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具体办事窗口。
06.办理/咨询联系方式指引
原发证地指的是在证明编号前缀所对应的那一个县或者区里面, 由卫生健康局负责办理相关业务的地方, 这个业务窗口通常设置在行政服务大厅之中, 并且挂有“卫健”这一标签或者是属于“民生”窗口的一部分。
当前居住地需要去所在的街道或者是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那里, 可以让那边协助开具替代性的居住以及婚育情况的证明。
您可以拨打全国性的咨询热线, 具体的号码是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在这个环节中, 您需要进行转接操作, 最终目的是联系到卫健科室。
线上的入口可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找到, 具体路径是点击页面中的"流动人口"这一专栏, 该栏目会及时更新相关的政策文件以及办事的指导内容。
这一篇文章里所提到的那些政策, 全部都是以国务院以及各个省级政府里面现在仍然有效的正式文件作为标准的。要是碰到了那些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一样情况的地方, 那么就务必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发布的最新公告为最后的最终依据。

